多功能頻率計/多功能頻率計
一、技術要求
1、頻率測量范圍:
A通道:1Hz~100MHz;
B通道:100MHz~1000MHz。
2、周期測量范圍(于A通道):
1Hz~10MHz。
3、輸入靈敏度:
A通道:1Hz~10Hz時 50mVrms(僅供參考);
10Hz~100MHz時 30mVrms;
B通道:100MHz~1000MHz時 20mVrms;
4、計數頻率及容量(于A通道):
頻率:1Hz~10MHz 容量:108-1
5、閘門時間預選:0.01s;0.1s;1s或保持。×1或×20固定。
6、頻率穩定度:5×10-6/d。
7、時基輸出:標稱頻率:12MHz;頻率穩定度:5×10-6/d。
輸出幅度(空載):“0”電平:0V~0.8V “1”電平:3V~5V。
8、輸入阻抗Input Impedance:
A通道Channel A:R≈1MΩ;C≤35pF
B通道Channel B:50Ω
9、外形尺寸: 280×250×80(mm)。
二、主要特點:
1、八位數字顯示
2、 具有測頻、測周期和計數功能
3、 有A、B兩個測量通道
4、 單位指示燈自動顯示
5、 帶有低通濾波器
二、主要特點:
1、八位數字顯示
2、 具有測頻、測周期和計數功能
3、 有A、B兩個測量通道
4、 單位指示燈自動顯示
5、 帶有低通濾波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