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基本原理:
當產品的周圍著火時,應確保不致引起燃燒蔓延。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和特定燃氣源(丙烷),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燃燒長度等來評定其可燃性及著火危險性。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主要特點:
試驗儀由試驗部分和控制部分組成采用一體化設計,方便現場安裝和調試。試驗箱外殼及重要部件采用不銹鋼制造,耐煙、氣腐蝕。
控制系統自動化程度高,具有自動點火,試驗過程被試品在垂直和水平兩方向自動跟隨火焰等功能。溫度和時間數字顯示,觀察記錄方便,使用穩定可靠。
配備美國進口的U型管壓差計(Dwyer),直接放置在設備表面,方便美觀,易于操作。
為了方便單人操作,配置線控開關,可以自動控制試驗開始、余焰時間、余灼時間等。
本生燈燈頭可以調節0-45度燃燒角度,并配有相應角度指示。
照明燈具采用標準防爆燈具,實驗時保證不與外界連通,符合標準實驗要求。
配有水平燃燒夾具、垂直燃燒夾具和柔性試品夾具,柔性夾具采用優質導軌,均可上下、前后、左右調節。
自動或者手動控制,可以保證若干次試驗可以連續自動進行
采用進口的電流表、時間繼電器和計數器,其它元器件采用國產
主要性能參數:
項目名稱 | 主要參數 |
本生燈燈頭 | 直徑9.5mm±0.5mm從空氣入口處向上長度約100mm |
燃燒器角度 | 0~45°(手動調節,帶刻度) |
試片 | 長度125±5mm,寬度13.0±0.5mm、厚度小于13mm |
引燃鋪墊板 | 厚10mm的松木板外覆標準絹紙(12g/m2~30g/mm2) |
施燃氣體 | 丙烷 |
燃氣焰溫梯度 | 從100℃±2℃~700℃±3℃用時23.5s±1.0s或者按照定制標準要求(需用溫度校準裝置驗證) |
試驗時間和持燃時間 | 1s~999.9s(數顯可預置)本生燈施加火焰時間有10s、12s、30s可選擇,精度±0.2s,倒記時,撤退報警提醒 |
重復施燃次數 | 1~9999次(數顯可預置) |
溫度校準驗證裝置(選件) | 進口儀表自動控制或手動秒表控制,配φ4mm,0.58±0.01g標準銅頭 |
溫度校準驗證用熱電偶(選件) | Ø0.5mm,K型,進口絕緣式耐高溫鎧裝熱電偶 |
輸入電源 | 220V/50~60HZ/500VA |
外型尺寸 | 0.75立方機型:寬1220mm×深600mm×高1300mm |
排氣孔 | Ø10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