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是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氣源 ( 甲烷或天然氣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試品下鋪墊的引燃物是否引燃來評定其燃燒性。 可記施焰時間、余焰時間(0`999.9S)
中洲測控ZZ-G04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能對總質量超過和不超過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技術指標:
◎ 燃燒器:Φ9.5mm ± 0.5mm,長約100mm及Φ12mm ± 0.5mm,長約100mm本生燈各一個
◎ 試驗傾角:0°、20°、45°手動切換
◎ 火焰高度:20mm ± 2mm 到175mm±1mm可調
◎ 施焰時間: 0-999.9s±0.1s可調
◎ 余焰時間: 0-999.9s±0.1s,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 余灼時間: 0-999.9s±0.1s,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 燃燒氣體: 98% 甲烷氣或98% 丙烷氣( 一般情況可采用液化石油氣代替 )
◎ 流量壓力:帶雙流量表及壓力表(燃氣及空氣)
◎ 溫度測試范圍:0~1000℃
◎ 火焰溫度要求:從100℃±2℃升到700℃±3℃的時間在54秒±2秒之內
◎ 測溫熱電偶:Φ0.5mm鎧裝(K型)熱電偶
◎ 試驗背景:黑背景
◎ 試驗過程:試驗程序手動控制,獨立抽風
◎ 參照標準:UL 94、IEC 60695 、GB/T5169
◎ 工作室體積:0.75m3(可根據不同標準定做0.5 m3 或 1m3 )
◎ 設備外尺寸:1100mm寬×700mm深×1300mm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