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要求
上述標準中,對于外部短路試驗的規定要求略有不同,電池短路試驗箱滿足以下全部的試驗要求:
1)電池在(55±2)℃的環境下達到溫度平衡后,在相同溫度下經受外電路總阻值0.1Ω的短路,短路繼續至電池外殼溫度回落至(55±2)℃后,再持續1小時以上。
2)滿充的電池或電池組在(20±5)℃或(55±5)℃的環境條件下,電池或電池組的正負極之間經受外電路總阻值0.1Ω的短路,短路試驗持續24小時,或電池外殼溫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時結束(采用熱電偶監控),取時間較短的試驗情況。
2電池短路試驗裝置 主要技術參數與功能
電池短路試驗裝置2.1 主要技術參數
1)溫度范圍:RT+20℃~100℃
2)溫度均勻度:±2℃
3)溫度波動度:±0.5℃
4)短路工位:1路
5)測溫工位:1路
6)每路短路電阻:<0.1Ω或<0.05Ω可選
7)短路工作腔底面積:600mm×600mm
8)適用樣品*大尺寸:500mm
9)溫控箱內箱空間:不小于400*400*4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