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電纜用于高溫固定敷設,在交流50HZ、額電電壓1KV以下輸配電線路。對防火要求較嚴格的動力設備和照明電路的電力分配和傳輸系統,具有耐寒、耐高溫、耐酸堿、耐油和耐老化等特性。
一、生產執行標準
采用企業標準
二、使用條件
1.電纜導體長期允許工作溫度;聚全氟乙丙烯不超過200℃;可熔性聚四氟乙烯不超過260℃
2.電纜彎曲半徑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注:用戶若需要耐溫為260℃的電纜,在訂貨時應特別注明,如:FF-260
注:對于電纜的一些技術性能參數及電纜的重量,本公司在訂貨時可根據用戶需要提供。
三、交貨長度
根據雙方協議允許任何長度交貨,長度計量誤差不超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