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MX52-6防爆動力配電箱(帶漏電保護)適用范圍
廠家詢價
1區、2區危險場所,IIA、IIB、IIC類爆炸性環境,或20區、21區、22區可燃性粉塵場所;
溫度組別:T1-T6;
戶內,戶外:IP54、IP55、IP65;訂購時請提出;
用于化工,煉油,石油開采,海洋石油平臺,郵輪,*等危險場所。
產品特點
l、為復合型,開關箱采用隔爆型結構,母線箱及出線箱采用增安型結構
2、鑄鋁合金外殼,內裝高分斷小型斷路器或漏電斷路器
3、具有過載短路保護功能,根據客戶要求增加漏電保護等功能
4、采用模塊結構各種回路可以自由選擇組合
5、有特殊要求可特制
6、鋼管或電纜布線均可
7、符合GB3836-2000. IEC60079標準要求.
防爆照明(動力)配電箱型號
BDMX51-4
BDMX51-6
BDMX51-8
BDMX51-10
BDMX51-12
BDMX51-4K
BDMX51-6K
BDMX51-8K
BDMX51-10K
BDMX51-12K
BDMX52-6防爆動力配電箱(帶漏電保護)5.8 隔爆外殼的非金屬部件可燃性試驗按GB3836.2-2000附錄A中A3.3規定進行。
5.9 內裝隔爆按鈕、開關外殼的靜壓試驗GB3836.2-2000中15.1.2.1規定的要求。
5.10 內裝隔爆按鈕、開關外殼的動壓試驗GB3836.2-2000中15.1.2.2規定的要求。
5.11 內裝隔爆按鈕、開關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按GB3836.2-2000中15.2條有關規定進行。
5.12 非金屬外殼耐光照試驗按GB3836.2-2000附錄A中A3.1.5條規定進行。
5.13 防腐蝕試驗按JB/T3019-1999中6.3條規定進行。
5.14 隔爆接合面參數檢驗
a) 隔爆接合面參數檢驗按GB 3836.2第5章的規定進行。
b) 接合面參數檢驗按GB 12476.1第13.1的規定進行。
5.15 溫升試驗
a)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操作柱按GB 14048.1第8.3.3.3、GB 3836.1第23.4.6的規定進行。
b)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操作柱按GB 12476.1第20.4.5的規定進行。
5.16 熱劇變試驗
a)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操作柱按GB 3836.1第23.4.6.2的規定進行。
b)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操作柱按GB 12476.1第20.4.6的規定進行。
5.17 Ex元件的檢驗和試驗按GB3836.1第13章和附錄F的規定進行。
5.18 內裝隔爆型控制按鈕的接通和分斷能力按GB14048.3-2008中8.3.3.3條規定進行。
5.19 內裝隔爆型控制按鈕的壽命試驗按GB14048.5-2008中附錄C規定進行。
5.20 內裝隔爆型控制開關的接通和分斷能力按GB14048.1-2006中8.3.3.5條規定進行。
5.21 內裝隔爆型控制開關操作性能試驗、壽命試驗按GB14048.3-2008中8.3.4.1、8.5.1、8.5.2條規定進行。
5.22 防護能力試驗
a)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操作柱按GB 4208第12章和13章的規定進行。
b)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操作柱按GB 12476.1第20.4.3的規定進行。
5.23 內裝按鈕的限制短路電流性能試驗按GB14048.5-2008中8.3.4規定進行。
5.24 內裝開關的額定短時耐受電流試驗按GB14048.1-2006中8.3.4.3有關規定進行。
5.25 操作性能試驗按GB14048.3-2008中7.2.4.2規定進行。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分類
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