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
SBD1101-QL免維護節能防爆燈
產品系列:
SBD1101-QL
產品參數:
1. 執行GB3836.1,GB3836.2和GB3836.3,《爆炸性環境第1~3部分》 (等效于IEC60079和EN系列標準)。 GB12476.1、GB12476.5《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5部分》(等效于IEC61241和EN系列標準)。
2. 防爆標志: Ex deⅡCT6 Gb; Ex tD A21 Ip65 T80℃
3. 外殼防護等級:IP65。
4. 額定工作電壓:220V、50Hz。
5. 適用光源:電磁感應燈40W;50W。
6. 防腐等級:WF2。
7. 引入口:G3/4"。
8. 電纜外徑:Φ9~Φ12.5mm。
一、產品特色
1.本燈具防爆型式為氣體防爆復合型或粉塵防爆型,適用于氣體或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照明使用。
2.燈具主要由隔爆型光源腔(鎮流器腔)和增安型進線腔構成。
3.燈具殼體由鋁合金壓鑄成型,燈具外表面聚酯粉末噴涂。
4.光源腔內含光源、鎮流器、接線端子等電器。進線腔內含用戶接線端子。光源腔內部設有鏡面反射器。
5.鋼化玻璃透光罩,透光率高,抗沖擊性好。
6.燈具具有耐腐蝕性好,發光效率高,照射范圍廣,光線柔和,經久耐用之優點。
7.燈具隔爆結合面可設橡膠密封圈,提高燈具防護性能,適用于戶外或粉塵防爆場所使用。
8.燈具結構緊湊、造型新穎,適用低棚照明。
9.燈具外形分A型與B型。 A型適用于管吊式、吸頂式(B1)、吸壁式、立桿式安裝,B型適用于吸頂式(B2)安裝(見安裝示意圖)。除立桿式安裝外燈具出廠時安裝口通常已配裝導線,以方便用戶安裝,也可避免因用戶安裝不當而影響燈具的防爆、防護性能。
10.燈具可另配置防爆應急電源裝置。 當供電網絡突發故障正常照明停止后,燈具能在瞬間自動切換到應急照明狀態。應急時間30、60分鐘或90分鐘三檔可選。
11.本燈具適用外置式電磁感應燈光源。 光源具有超長使用壽命、 發光效率高、光線柔和、抗震性好等優點,*使用免維護。燈具如經防震處理能適用較強振動環境下使用(用戶如有防震要求應在訂貨時說明)。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ⅡA、ⅡB、ⅡC類含有爆炸性氣體或蒸汽環境,溫度組別為T1~T6的1區、2區室內外危險場所或可燃性粉塵環境下其一定厚度的粉塵層zui低點燃溫度高于規定要求的21區、22區的一般照明或應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