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3年重大項目實施計劃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3年重大項目實施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3年重大項目實施計劃項目表》由省發展改革委另行印發。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3年重大項目實施計劃
為全面實施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抓緊抓實2023年重大項目建設工作,增強投資對穩增長優結構的關鍵作用,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主要目標
(一)投資總量保持合理增長。確保2023年全省固定資產投資增長速度快于經濟增長速度。
(二)投資結構不斷優化。力爭2023年制造業投資、高新技術產業投資以及交通、水利和能源投資增速均快于面上投資增速。
(三)重大項目全力提速提效。2023年推進省重大項目1000個左右,計劃完成投資1萬億元以上。第一批安排省重大項目791個,年度計劃投資8337億元。力爭新建項目開工率達到100%,投資完成率超過100%。
(四)各設區市投資總量持續增長。杭州市、寧波市、溫州市、湖州市、嘉興市、紹興市、金華市、衢州市、舟山市、臺州市、麗水市固定資產投資分別增長6%、7.5%、8%、9%、8%、8%、8%、10%、8%、9%、10%。
二、全力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一)加快謀劃盯引一批重大項目。主動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緊緊圍繞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和公共服務“七優享”,省市縣三級協同,積極謀劃一批重大產業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重大民生項目。加大內外資招引力度,力爭引進總投資超10億元的省外內資項目、1億美元以上外資項目各100個。強化重大項目招引、簽約、落地、建設、投產等全流程管理,完善項目退出機制。
(二)加快新開工一批重大項目。圍繞新建項目開工率一季度達到30%、二季度達到65%、三季度達到85%的目標,全力打好重大項目協調例會、集中開工、督導服務等擴大有效投資“組合拳”,推動新建項目應開盡開、能早則早。迭代省主導的重大項目機制,篩選一批跨區域跨流域跨周期、投資規模大、多年想干而未干成的重大項目,由省政府領導聯系,實行一項目一方案,力爭實現項目新開工或前期重大突破。第一批安排杭州地鐵四期、金七門核電一期、安華水庫擴容提升、金華鐵路樞紐擴容改造工程、臺州灣新材料產業園、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國家醫學中心等251個新建項目,2023年計劃完成投資2729億元。
(三)加快續建一批重大項目。堅持一切圍著項目轉、一切盯著項目干,全面落實省市縣領導三級全程服務機制,提供個性化、保姆式服務,做到問題在一線解決、服務在一線體現、干部到一線辦公。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搶時間、趕進度、提效率,加快形成更多實物投資量。第一批安排通蘇嘉甬鐵路、鐵路杭州蕭山機場站樞紐及接線工程、東苕溪防洪后續西險大塘達標加固工程、寧波舟山港六橫公路大橋、衢江抽水蓄能電站、湖畔實驗室、省全民健身中心等540個續建項目,確保2023年完成投資5608億元。
三、保障措施
(一)壓實壓緊責任。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推進省投資專班運作,統籌協調推進年度計劃實施;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能源局等牽頭部門負責各自領域的投資任務管理、項目推進實施;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等牽頭負責用地用海、環境容量、能耗等資源要素保障協調、服務指導。壓實市縣政府抓投資、抓重大項目的屬地主體責任,確保完成各項投資項目建設任務。強化動態監測、月度晾曬、季度賽馬、年度考核、督辦約談等工作機制,迭代投資賽馬激勵機制,及時兌現激勵措施。
(二)強化要素保障。統籌用好銀行貸款、保險等多種融資工具,加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央預算內投資、企業債券規模的爭取力度,加強銀項對接,支持省重大項目建設;推動各級各類產業基金主動服務“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未來產業布局。鼓勵政策性銀行支持重大項目建設,適時儲備一批金融工具備選項目。爭取更多項目納入國家用地保障清單,引導各地盤活存量土地,用好跨鄉鎮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政策,力爭2023年全省供應建設用地40萬畝以上;擇優謀實一批省重大產業項目,安排用地指標2萬畝左右;保障省以上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用地指標5萬畝。全力保障列入國家和省級項目計劃、能效標準達標的重大項目用能;落實原料用能抵扣政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方能耗強度和總量考核。
(三)深化投融資創新。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提效,迭代“有效投資e本賬”應用,加快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極簡審批改革,規范有序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大力提高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效率。促進民間投資增長,通過政府投資有效帶動全社會投資,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國家重大工程、省重大項目建設;鼓勵民間投資項目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等。注重投資政策引導,充分用好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盤活存量資產、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政策紅利,研究出臺支持水網建設、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支持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