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關于開展2024年江西省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內農機產品監督抽查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加強我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內農機產品管理,規范推廣鑒定證書和標志使用,根據農機鑒定管理相關規定,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決定對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內部分農機產品進行監督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抽查依據
(一)《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3號);
(二)《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
(三)《國家支持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細則》(農機鑒〔2019〕54號);
(四)《江西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贛農規字〔2020〕1號);
(五)被檢查農機產品對應的推廣鑒定大綱。
二、時間安排
監督抽查工作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監督抽查內容
(一)生產者名稱、地址及產品一致性。產品一致性檢查應依據產品鑒定時所采用大綱。
(二)證書和標志使用情況。
四、監督抽查對象
監督抽查對象詳見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監督抽查工作具體由江西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業機械化技術研究與推廣監測處(以下簡稱“中心農機推廣處”)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監督抽查組,明確責任分工,保證每次參與監督抽查人員至少為2人。
二要規范檢查行為。堅持公正高效、公開透明的原則,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法,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和監督抽查員。檢查人員開展監督抽查工作前必須簽訂《監督抽查員承諾書》,工作中應堅持科學、公正、高效、廉潔的原則,認真開展監督抽查工作,準確記錄檢查結果,不得向被監督抽查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三要做好情況匯總和資料歸檔。全部工作結束后,中心農機推廣處要及時匯總監督抽查結果、形成報告,并于11月15日前公布,并做好《監督抽查員承諾書》、《監督抽查報告》和相關記錄材料的存檔工作。
聯系人:質量監測科楊衛平,0791-83955302。
附件:2024年江西省農機推廣鑒定產品監督抽查任務表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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