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大力培育優質企業的決策部署,根據《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制造業優質企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政法〔2021〕70號)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號)等文件精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定印發了《云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云工信規﹝2024﹞ 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管理辦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制造業優質企業創新能力強、質量效益高、產業帶動作用大,在制造強國建設中發揮領頭雁、排頭兵作用。近年來,國家和各省把大力培育優質企業作為引導廣大企業聚焦實業,做精主業,強化創新能力建設,提升質量效益,在更高水平上做精做深產業鏈供應鏈,實現安全自主可控的重要舉措。2021年6月,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科技部、財政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制造業優質企業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長為國內市場領先的“小巨人”企業,聚焦重點行業和領域引導“小巨人”等各類企業成長為國際市場領先的單項冠軍企業,引導大企業集團發展成為具有生態主導力、國際競爭力的領航企業。
2016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先后開展了八批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工作,共認定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1557戶。2023年8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臺《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號),進一步規范了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程序和標準、動態管理、培育服務等內容,并在建立健全梯度培育體系、加大扶持力度和開展培育服務等方面對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了明確要求。
為夯實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梯度培育體系,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在2016年以來已開展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認定工作的基礎上,我們進一步調研,充分聽取有關單位和部分工業企業意見建議,起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廣泛征求意見,分別征求相關省級部門、16個州(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重點企業和廳內相關處室意見建議,組織專家論證,對反饋的意見建議充分吸收采納,經多輪修改完善后,制定出臺了《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包括總則、認定程序和標準、動態管理、培育服務及附則5個章節,共23條。
第一章總則(共7條)明確了《管理辦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云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的定義,申報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須滿足的基本條件,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云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培育認定、推薦管理的職責。
第二章認定程序和標準(共3條)明確了云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的認定原則、認定標準、認定程序、認定頻次,以及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第三章動態管理(共5條)明確了云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稱號的有效期,復核程序和標準,信息更新及變更,撤銷認定的情形。
第四章培育服務(共6條)明確了完善云南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的相關要求,對獲得國家、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的支持政策,以及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強化培育服務的工作內容。
第五章附則(共2條)明確了辦法解釋主體和生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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