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貝爾試驗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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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介紹
汽車動力電池擠壓試驗機
汽車動力電池擠壓試驗機
參考標準如下:
符合標準:
1. SJ/T11169-1998或UL1642-2007
2. SJ/T11170-1998或UL2054
3. MH/T1020-2007或UN38.3、GB/T18287-2000
4. GB/T18287-200X
5. YD1268-2003
6. QB/T2502-2000
7. SJ/TXXXX-200X
8. IEC62281-2004
9.QC/T743-2006
10.QC/T744-2006
技 術 參 數:
控制方式與特色;采用電腦直接控制,可控制位移、時間及力值。
產 品 名 稱 : 電腦控制電池擠壓試驗機
型 號 : BE-6045T
數 量 : 1臺
壓 力 范 圍 : 13KN~25KN(可調)
顯 示 壓力 精 度: ±0.5 Kg
壓 縮 空 間 : 40X40X 60CM(WXDXH)(或更大,可定做)
防爆箱尺寸:1800X600X800MM(HXDXW)
防爆目的:防止電池爆炸傷及周圍人與事
使 用 電 壓 : 220V±10% 50HZ
擠壓(電動伺服)試驗方法:
電池放在一水平放置鋼板面上,兩根絲桿帶動鋼板擠壓,上下鋼板平
行,對電池擠壓可進行行程控制、時間控制。
A、電池被兩個平面板夾住
B、平板的擠壓力電動式壓力傳動
C、擠壓板形式見圖1:一側是平板,一側是異形板,異形板的半圓柱形擠壓頭的典型直徑為75mm,擠壓頭間的典型間距為30mm。擠壓板外廓尺寸300×150(mm)。
1) 擠壓方向:垂直于蓄電池排列方向施壓。
2) 擠壓程度:擠壓至蓄電池模塊原始尺寸的85%,保持5min后再擠壓至蓄電池模塊原始尺寸的50%。通過電腦控制實現改功能,可對被測物體進行行程控制。汽車動力電池擠壓試驗機
參考標準如下:
標準號 | QC/T 744-2006 電動汽車用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 |
一、單體蓄電池試驗: 要求:1.在20℃±5℃通風環境條件下,蓄電池先以1I (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 壓1.0V,擱置1h,然后以1I (A)電流恒流充電3h時轉0.15I (A)電 流充電2h,擱置1h 2.擠壓方向:垂直于蓄電池極板方向施壓; 擠壓面積:不小于20cm2; 擠壓程度:直至蓄電池殼體破裂或內部短路(蓄電池電壓變為0V)為止。 結果:應不起火、不爆炸。 二、蓄電池模塊試驗: 要求:1.在20℃±5℃通風環境條件下,蓄電池先以1I (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 壓(n X 1.0)V,擱置1h,然后以1I (A)電流恒流充電3h時轉0.15I (A)電流充電2h,擱置1h 2.擠壓板形式,一側是平板,一側是異形板。異形板的半圓柱形擠壓頭的 典型直徑為75mm,擠壓頭間的典型間距為30mm.擠壓板外廓尺寸 300X150mm. 2.1.擠壓方向:垂直于蓄電池單體排列方向施壓; 2.2.擠壓程度:擠壓至蓄電池模塊原始尺寸的85%,保持5min后再擠 壓至蓄電池模塊原始尺寸的50%。 結果:應不起火、不爆炸。 | |
標準號 | QC/T 743-2006 電動汽車用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 |
一、單體蓄電池試驗: 要求:1.按廠家提供的專用規程進行充電。若廠家未提供充電器,在20℃±5℃ 條件下,蓄電池以1I (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達到3.0V(或企業技 術條件規定的放電終止電壓)時停止放電,靜置1h,然后在20℃±5℃ 條件下以1I (A)恒流充電,至蓄電池電壓達4.2V(或企業技術條件規 定的放電終止電壓)時轉恒壓充電,至充電電流降至0.1I 時停止充電。 充電后靜置1h 2.擠壓方向:垂直于蓄電池極板方向施壓; 擠壓面積:不小于20cm2; 擠壓程度:直至蓄電池殼體破裂或內部短路(蓄電池電壓變為0V)為止。 結果:應不起火、不爆炸。 二、蓄電池模塊試驗: 要求:1.按廠家提供的專用規程進行充電。若廠家未提供充電器,在20℃±5℃ 條件下,蓄電池以1I (A)電流放電,至蓄電池模塊電壓達到n X 3.0V 時或單體蓄電池電壓低于2.5V時停止放電,然后在20℃±5℃條件下以 1I (A)恒流充電,至蓄電池模塊電壓達n X 4.2V時轉恒壓充電,至 充電電流降至0.1I 時停止充電,若充電過程中有單體蓄電池電壓達到 4.3V時則停止充電。充電后靜置1h 2.擠壓板形式,一側是平板,一側是異形板。異形板的半圓柱形擠壓頭的 典型直徑為75mm,擠壓頭間的典型間距為30mm.擠壓板外廓尺寸 300X150mm. 2.1.擠壓方向:垂直于蓄電池單體排列方向施壓; 2.2.擠壓程度:擠壓至蓄電池模塊原始尺寸的85%,保持5min后再擠 壓至蓄電池模塊原始尺寸的50%。 結果:應不起火、不爆炸。 汽車動力電池擠壓試驗機 |